不发表煽动性言论。现实生活中总有不如意,也会遇到各种磕磕碰碰,然而我们不能为发泄情绪,肆意攻击党政机关,更不能发表煽动性言论,使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。否则的话,造成严重后果,也是可以定寻衅滋事罪的。

不发表侮辱、诽谤他人的文字、图片或视频。人与人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,但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得不到满足,而将他人的隐私公诸于众,再加以侮辱、诽谤性的文字。因为,网络传播的速度快、范围广,一经发表想删除都无济于事了。法律规定了,网上侮辱、诽谤他人的,被转发500次,或者点击5000次,就是犯罪行为。当然,造成严重后果也一样要处理的。

不要在网上散布谣言。谣言止于智者,对于不明真相和未经核实的信息,不要进行转发,更不要为寻求刺激夸大事实、添油加醋地乱发。比如说有意传播地震等谣言,就可能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,情节不严重的也要行政处罚。所以说,有些玩笑开不得。

不传播违法信息。这个大家应该很清楚了,不能传播有恐怖犯罪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言论和信息。

我们生长在一个互联网时代,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,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成长家园。

我们也是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,是网民的主体、互联网运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。

互联网影响和塑造着青年,青年也影响和塑造着互联网。构建清朗网络空间,让互联网成为真实便捷的知识库、温暖可靠的朋友圈、文明理性的舆论场,是我们共同的愿望,也是我们应担负起的青春责任。

让我们依法上网,严格自律,提高媒介素养。网络不能成为法外之地,人人在网上知法守法,网络秩序才有规范,网络才能健康发展。我们要自觉对网上行为负责,讲诚信、守底线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远离网络欺诈、网络暴力,用从自身做起的点滴努力,为法治网络、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。

让我们文明上网,传播美好,弘扬新风尚。网络不能成为文明荒原,与现实社会一样,需要坚守和传递向上、向善的精神力量。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崇尚奋斗、崇尚美德的思想观念,为励志进取点赞,为好人善举点赞,对假恶丑现象坚决说不,让我们的网络空间风清气正、充满阳光。

让我们理性上网,明辨是非,释放正能量。网络上的思想探讨本是常态,但面对当前一些片面极端的思潮、别有用心的言论,我们要拿出青年的正义感和担当精神,理直气壮地倡导正确思想、驳斥错误言论,不让网络成为消减国家发展信心、消解民族凝聚力、妨碍社会平安稳定、影响青年健康成长的负面舆论场。

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,青年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,而要做勇于担当的生力军。这是因为,时代的进步中,有青年的责任;祖国的梦想中,有青年的梦想。

出品:党委宣传部

指导:王志宏

责任编辑:王哲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